永吉县人民法院
2018年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方案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永吉县人民法院2018年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实施方案》已经过院党组审议通过,现予以上报,请审核。
永吉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
2018年永吉县人民法院
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择优选任员额法官,根据《全省法院员额法官管理办法》和《2018年全省法院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方案》及省院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定于2018年11月启动永吉法院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厅字[2017]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上级法院有关法官员额比例和总量要求,科学配置我院法官员额资源,择优选任员额法官,促进我院法官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员额法官选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实绩原则、公平公正原则、省级统筹原则。
二、主要内容
本次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坚持以考核为主、考试为辅的方式,入额法官必须在审判一线办案。
(一)员额法官补充数量
根据《全省法院员额法官管理办法》和《2018年全省法院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方案》规定,我院近3年人均结案数全省排名在41名至65名之间,本次补充员额法官不能超过空余员额的50%,经我院党组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决定此次我院补充数量为3个。
(二)员额法官补充选任的资格条件
参加本次员额法官补充选任的人员除具备《全省法院员额法官管理》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法官助理参加员额法官选任的,应当任法官助理职务满5年(含试用期),并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原办案法官调离办案部门5年以上的,需回到办案岗位担任法官助理参与办案满1年方可参加员额法官选任。
(三)入额方式
院长采取考核方式入额。副院级领导和其他法官按照统一遴选标准、程序,均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入额,政治处主任、纪检组长以及其他不分管业务的副院级领导入额的,应当在入额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组织程序免去原有领导职务,调整到一线办案岗位。考试、考核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30%、70%,根据考试考核的综合成绩,择优选任。
三、方法步骤
(一)发布补充法官员额通知(2018年11月1日)
根据我院审判工作实际需要和法官员额空缺情况,按照省法院向全省法院发布的补充法官员额通知,对相关工作时间、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的安排,我院遵照执行。
(二)制定补充法官员额实施方案和计划(2018年11月2日)
我院政治处根据省法院确定的法官员额使用比例,结合本院审判工作量等情况确定拟补充员额法官数量,制定补充员额法官实施方案,11月2日提请院党组讨论决定,并上报省法院审核。
(三)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2018年11月1日-2日)
2018年11月1日公布选任人员范围、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提出个人申请,于2018年11月2日上午9点30分前上报至干部科,经过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干部科将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于2018年11月2日下午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报省法院。
(四)考试(2018年11月中旬)
考试30分。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实际办案能力和司法工作经验,内容紧紧围绕审判业务,兼顾政治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笔试由省法院统一组织。
(五)考核(2018年11月下旬)
考核70分。主要考核政治素养、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表现。考核一般包括本人述职、民主推荐、业绩考核、奖励加分、征求意见等程序。考核由我院组织,具体项目如下:
1、本人述职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对个人近3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内进行述职。
2、民主推荐为20分,一般包括会议推荐(10分)和谈话推荐(10分),会议推荐的范围一般为本院全体政法专项编制干部,谈话推荐的范围一般为院领导和中层正职。
3、业绩考核为45分,主要根据被考核人近3年绩效考核得分情况进行量化评价,被考核人所在部门或审判团队审判长和所服务员额法官的业绩评价应占一定比例分数。
4、表彰奖励加分合计不超过5分,其中获得全国模范法官的,加5分;获得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的(不含最高法院业务条线的单项表彰),加4分;获得个人一等功或者省部表彰的(省部级表彰项目见附件),加3分;获得个人二等功或者全省优秀法官的,加2分;获得个人三等功,加1分。同一工作获得不同层级表彰奖励的,按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计算。
5、考核应当征求本院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确定拟入额人选(2018年11月下旬)
我院将根据考试、考核成绩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总成绩排序,经院党组集体研究提出拟入额法官人选,并于2018年11月底前将拟入额人选的相关材料报市中院。
(七)提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2018年11月底至12月初)
我院党组按照1:1.1的比例,于11月28日前向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工作办公室报送拟入额法官人选的基本信息和考试考核相关材料。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将各院报送拟入额法官人选相关材料统一提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
(八)公示(2018年12月上旬)
根据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结果,我院将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员额法官人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研究决定入额人选(2018年12月中旬)
根据公示情况,我院党组研究决定入额法官人选,办理法律职务任免、法官等级评定、工资核定等手续。
四、组织实施
省法院司改领导小组对全省法院员额法官选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我院党组负责本院员额法官人选的组织领导工作。省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统一提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核入额法官的事务性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我院的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在省法院监督指导下进行,我院党组要严格按照《2018年全省法院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方案》和本方案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精心组织操作,确保选任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
我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我院法官员额的选任工作,对违法工作纪律的情况,要追究相关人员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做好工作统筹
各部门要做好工作安排,确保审判执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不得因为员额法官选任耽误法院正常工作。
永吉县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印发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17 18: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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