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审判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全面提高审判质效,永吉县法院结合本院审判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体系。
永吉县法院案件质量评查体系主要由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三大机制组成。
一是在常规评查中,主要开展裁判文书质量月度评查和归档卷宗随时评查两种模式。裁判文书月度评查是指由四名员额法官组成裁判文书评查小组,对每个月度内审结的裁判文书进行交叉评查,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评查结果进行逐个登记《裁判文书质量评查明细表》,审判管理室设专人负责将裁判文书质量评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和归纳,并通过《清阔通报》的方式每个季度向员额法官、部分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予以反馈和通报。卷宗随时评查是纸质卷宗评查与电子卷宗评查先后有序衔接的评查模式,即审判管理室设定专人分别负责对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进行评查,当审判业务庭将已审结的案件卷宗归档时,负责纸质卷宗的评查人员对该卷宗内的所有材料进行评查,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卷宗立即退回,责令相关人员立即改正,经检查合格后,评查人元在纸质卷宗盖“归档”章,然后该卷宗移交负责电子卷宗评查人员进行评查,登审判管理系统,检查每一个归档案件所上传的电子卷宗是否与归档的纸质卷宗一致,发现不一致的,及时反馈相关审判部门,责令其立即纠正,经检查合格后,进入“案件评查”平台进行“评查”操作,方可将纸质卷宗移送档案室归档。
二是在重点案件评查中,永吉县法院成立案件评查小组,由分管审判业务庭院领导、审判管理室负责人担任评查小组成员。审判管理室设专人负责重点案件质量评查的立案、分案,评议会议的组织,质量问题的汇总,评查案件数据统计,评查案件台账的建立等事项。为了充分推进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运用,将评查中每一个案件存在的问题、评查结果以及共性问题进行总结和归纳,制作《情况通报》予以反馈、通报。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以查促改”的目的,永吉县法院借助大屏幕将重点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予以公布。
三是在专项评查中,永吉县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人员库,审判管理室负责专项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对生效案件质量、裁判文书、庭审等进行专项评查。
撰写人:陈巍
永吉县人民法院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30 18: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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