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以推进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提出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为民事、行政、刑事中涉及环境资源的案件提供专业且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永吉县受地理环境因素影响山区林地较多,许多农民为了提高粮食产量,私自开荒耕种,漠视国家的政策法规,被林业、国土、环保等部门行政处罚后拒不履行缴纳罚金、恢复林地、土地原状的案件逐年增多,导致与环境资源相关的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随之增长。为快速有效的解决本地区涉及环境资源案件诉讼案件、非诉执行增长、环境恢复力度降低的问题,永吉法院根据最高院、省院的关于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指导意见,制定了适合本院审判情况的“三合一”审判机制,由行政审判庭专门审理本辖区内涉及与环境资源有关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永吉法院自去实施“三合一”审判以来,共审理涉及环境资源类行政诉讼案件10件、非诉执行案件74件、民事诉讼案件1件、刑事案件22件,共计107件,结案率96.26%。从案由来看,行政诉讼案件主要有不服林业、环保、国土行政处罚,非诉案件主要有林业局、环保局、国土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民事案件主要有林业承包合同纠纷、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等;刑事案件主要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及非法涉猎罪等。通过“三合一”审判机制的实施,提升了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法官的专业性,缩短了审理期限,大大提高了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效率,走出了司法改革的新路径。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0 09: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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