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人民法院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作出裁判文书,在2020年上半度上网的1121篇文书上网及时性分析情况如下。
一、上网裁判文书及时性统计情况
作出判决当天即上网裁判文书5篇,占上网裁判文书总数的0.75%。作出判决第二天上网裁判文书774篇,占上网裁判文书总数的69.25%。作出判决30天以内(含30天)上网裁判文书642篇,占上网裁判文书总数的30%。
公开时限 | 数量 | 占比 |
作出判决当日即上网 | 5 | 0.75% |
作出判决第二日上网 | 774 | 69.25% |
作出判决2-30内以内上网 | 642 | 30% |
作出判决31-90日以内上网 | 0 | 0 |
作出判决91-180日以内上网 | 0 | 0 |
作出判决180日之后上网 | 0 | 0 |
总数 | 1121 | 100% |
二、上网裁判文书及时性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七条“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应当在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依法提起抗诉或者上诉的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应当在二审裁判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
永吉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在作出生效判决90天以内上网裁判文书达到了1121篇,占此期间上网总数的100%,基本达到了上网裁判文书及时性的要求。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2 14: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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