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请各部门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一、 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1、积极主动做好宣传。利用局域网、微博、新闻媒体、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做好《实施办法》的宣传工作,着力为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2、积极组织学习。3月24日(本周五)下午,全院干警以庭室为单位,集中组织学习《实施办法》,让干警了解、掌握《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熟悉维护合法权益的正当渠道,明确申请复核、复议、申诉和提出控告的机制,强化培养一线审判人员的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重点提升司法人员安全意识,关键时做好相关证据固定,便于依法维权。
3、在做好维权宣传工作基础上,强化对干警自律意识教育,不断提高干警的自身素质。
二、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程序
成立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切实承担起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的重任。
三、 落实相关硬件配置和配套举措
1、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做好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审判区域等与法官办公区域的隔离。此项工作我们已经完成,在工作期间,办案法官要严格遵守审判规定,在指定地点接待当事人,不得将当事人带入办公区域。
2、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在4月底前完成一键报警装置的配备。
3、协调资金,为法官、审判人员配备具有录音功能的办公电话和具有录像功能的记录设备等配套措施,争取人手一套。
4、主动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对干警依法履职而遭到各种危害人身安全的情形,及时安排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实施办法落到实处。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30 18: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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